巴中果蔬批发市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更新时间:2020-04-01 17:20:24 字号:T|T
巴中市众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巴中果蔬批发市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巴中市众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巴中果蔬批发市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巴中市众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巴中果蔬批发市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巴中果蔬批发市场一期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尖山寺村6、7社
4、建设内容及规模:巴中市众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拟在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尖山寺村6、7社建设一座大规模、服务设施较全的现代化果蔬专业批发市场,并配置冷库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巴中市众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2.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尖山寺村6、7社
3.联系人:何总
4.电话:18382952968
三、验收检测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2.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
3.联系人:刘工
4.电话:18140161157
5.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验收调查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2)厂界环境噪声监测;(3)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4)公众意见调查;(5)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巴中市众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建设的《巴中果蔬批发市场一期项目》履行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到了实处,各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具备验收条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调查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1、自主验收意见见附件2),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 附件1 竣工验收调查报告
§ 附件2 验收组意见
巴中果蔬批发市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巴中市众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巴中果蔬批发市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巴中果蔬批发市场一期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尖山寺村6、7社
4、建设内容及规模:巴中市众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拟在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尖山寺村6、7社建设一座大规模、服务设施较全的现代化果蔬专业批发市场,并配置冷库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巴中市众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2.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尖山寺村6、7社
3.联系人:何总
4.电话:18382952968
三、验收检测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2.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
3.联系人:刘工
4.电话:18140161157
5.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验收调查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2)厂界环境噪声监测;(3)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4)公众意见调查;(5)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巴中市众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建设的《巴中果蔬批发市场一期项目》履行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到了实处,各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具备验收条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调查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1、自主验收意见见附件2),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 附件1 竣工验收调查报告
§ 附件2 验收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