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国投兴城投资有限公司林泉南街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更新时间:2020-12-23 15:27:10 字号:T|T
成都温江区国投兴城投资有限公司林泉南街(花土路至光华八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
成都温江区国投兴城投资有限公司
“林泉南街(花土路至光华八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的决定及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林泉南街(花土路至光华八线)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林泉南街(花土路至光华八线)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涌泉街办花土社区1、13组,前锋社区5、6组
4、建设内容及规模:起点光华八线,终点花土路,道路总长812m,呈南北走向,规划红线宽度为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以及道路、管网、路灯、绿化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项目名称:林泉南街(花土路至光华八线)项目
2.建设单位:成都温江区国投兴城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涌泉街办花土社区1、13组,前锋社区5、6组
4.联系人:秦先生
5.电话:13980985351
三、验收调查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2.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B座30F
3.联系人:尹工
4.电话:028-83395555
5.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验收调查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水处置措施调查;(2)噪声处置措施调查;(3)废气处置措施调查;(4)固废处置措施检查;(5)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林泉南街(花土路至光华八线)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完善,通过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表见附件1、验收意见见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附件3。),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2日-2021年1月20日。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 附件1 竣工验收监测表
§ 附件2 验收意见
§ 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林泉南街(花土路至光华八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的决定及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林泉南街(花土路至光华八线)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林泉南街(花土路至光华八线)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涌泉街办花土社区1、13组,前锋社区5、6组
4、建设内容及规模:起点光华八线,终点花土路,道路总长812m,呈南北走向,规划红线宽度为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以及道路、管网、路灯、绿化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项目名称:林泉南街(花土路至光华八线)项目
2.建设单位:成都温江区国投兴城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涌泉街办花土社区1、13组,前锋社区5、6组
4.联系人:秦先生
5.电话:13980985351
三、验收调查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2.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B座30F
3.联系人:尹工
4.电话:028-83395555
5.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验收调查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水处置措施调查;(2)噪声处置措施调查;(3)废气处置措施调查;(4)固废处置措施检查;(5)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林泉南街(花土路至光华八线)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完善,通过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表见附件1、验收意见见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附件3。),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2日-2021年1月20日。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 附件1 竣工验收监测表
§ 附件2 验收意见
§ 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