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纳海威清洗间技术改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更新时间:2021-12-30 16:17:09 字号:T|T
成都嘉纳海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嘉纳海威清洗间技术改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成都嘉纳海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嘉纳海威清洗间技术改造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成都嘉纳海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嘉纳海威清洗间技术改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嘉纳海威清洗间技术改造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一路6号附1号嘉纳海威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在现有清洗间内新增酸洗工艺,涉及新增1套清洗设备,辅助设备3套包括化学通风柜,加热台,超声波清洗机各一台及辅助排风设备,以及配套环保设备,对不合格SIP封装产品进行开盖酸洗+有机溶剂清洗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成都嘉纳海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一路6号附1号嘉纳海威
3.联系人:邹老师
4.电话:18683571812
5.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验收检测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2.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
3.联系人:黄工
4.电话:028-83395555
5.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验收调查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2)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监测;(3)厂界环境噪声监测;(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5)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成都嘉纳海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嘉纳海威清洗间技术改造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配套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调查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1、自主验收意见见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附件3),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嘉纳海威清洗间技术改造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成都嘉纳海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嘉纳海威清洗间技术改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嘉纳海威清洗间技术改造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一路6号附1号嘉纳海威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在现有清洗间内新增酸洗工艺,涉及新增1套清洗设备,辅助设备3套包括化学通风柜,加热台,超声波清洗机各一台及辅助排风设备,以及配套环保设备,对不合格SIP封装产品进行开盖酸洗+有机溶剂清洗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成都嘉纳海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一路6号附1号嘉纳海威
3.联系人:邹老师
4.电话:18683571812
5.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验收检测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2.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
3.联系人:黄工
4.电话:028-83395555
5.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验收调查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2)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监测;(3)厂界环境噪声监测;(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5)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成都嘉纳海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嘉纳海威清洗间技术改造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配套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调查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1、自主验收意见见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附件3),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