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的决定及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 “宇顺·莲花坊二期(A区、B区)”商住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宇顺·莲花坊二期(A区、B区)”商住楼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柳岸社区二、三、四组
4、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5栋高层纯住宅楼、4栋高层商住楼和3栋独立商业楼。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35142.40m2,总建筑面积184031.52 m2,其中地下室总建筑面积52355.14 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项目名称:“宇顺·莲花坊二期(A区、B区)”商住楼项目
2.建设单位:四川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柳岸社区二、三、四组
4.联系人:胥涛荣
5.电话:(028)62075696
三、验收检测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B座30F
3.联系人:尹工
4.电话:028-83395555
5.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验收调查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水处置措施及检测;(2)噪声处置措施检查及检测;(3)废气处置措施调查及检测;(4)固废处置措施检查;(5)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四川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宇顺·莲花坊二期(A区、B区)”商住楼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完善,通过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1、验收意见见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附件3。),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9日-2022年10月19日。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