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的决定及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深圳市中微半导体有限公司第\二运营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深圳市中微半导体有限公司第|二运营总部及研发中心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高新区中和街道观东社区三组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总计10730.54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1989.16m2,其中:(1)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5377.53m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50222.76m2,含科研办公楼(1#楼)建筑面积12208.19m2、商业服务业设施(2#楼和3#楼)建筑面积2707.36m2和配套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07.21m2,地上不计入容(底层架空通道)建筑面积354.77m2;(2)地下室建筑面积6611.63m2,1F,由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车库、设备用房、市政配套用房等组成。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项目名称:深圳市中微半导体有限公司第\二运营总部及研发中心
2.建设单位:四川中微芯成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高新区中和街道观东社区三组
4.联系人:马老师
5.电话:15198143758
三、验收检测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2.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B座30F
3.联系人:刘工
4.电话:028-83395555
5.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验收调查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水处置调查;(2)噪声处置措施调查与检测;(3)废气处置措施调查;(4)固废处置措施调查;(5)生态环境与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与调查;(6)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四川中微芯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微半导体有限公司第\二运营总部及研发中心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见附件1、验收意见见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附件3。),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9日—2022年11月3日(20个工作日)。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