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艾莱恩斯电气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更新时间:2022-10-26 15:11:03 字号:T|T
成都艾莱恩斯电气有限公司艾莱恩斯试模和电气辅件扩产项目(分期)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
成都艾莱恩斯电气有限公司艾莱恩斯试模和电气辅件扩产项目(分期)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的决定及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 艾莱恩斯试模和电气辅件扩产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艾莱恩斯试模和电气辅件扩产项目(分期)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址:成都市温江区科源路589号
4、建设内容及规模:年测试300套注塑模具测试生产线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由于年产5000万件工业和民用电气辅件生产线暂未建设,因此此部分内容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建成后将另行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成都艾莱恩斯电气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科源路589号
3、联系人:彭经理
4、电话:028-87301020
三、验收检测单位
1、检测机构名称:四川锡水金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检测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虹路3号A幢第四层
3、联系人:申工
4、电话:028-83395555
5、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验收调查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水处置措施及检测;(2)噪声处置措施检查及检测;(3)废气处置措施调查及检测;(4)固废处置措施检查;(5)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成都艾莱恩斯电气有限公司艾莱恩斯试模和电气辅件扩产项目(分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完善,通过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1、验收意见见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附件3),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22日。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附件1 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 验收意见
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的决定及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 艾莱恩斯试模和电气辅件扩产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艾莱恩斯试模和电气辅件扩产项目(分期)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址:成都市温江区科源路589号
4、建设内容及规模:年测试300套注塑模具测试生产线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由于年产5000万件工业和民用电气辅件生产线暂未建设,因此此部分内容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建成后将另行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成都艾莱恩斯电气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科源路589号
3、联系人:彭经理
4、电话:028-87301020
三、验收检测单位
1、检测机构名称:四川锡水金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检测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虹路3号A幢第四层
3、联系人:申工
4、电话:028-83395555
5、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验收调查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水处置措施及检测;(2)噪声处置措施检查及检测;(3)废气处置措施调查及检测;(4)固废处置措施检查;(5)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成都艾莱恩斯电气有限公司艾莱恩斯试模和电气辅件扩产项目(分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完善,通过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1、验收意见见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附件3),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22日。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附件1 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 验收意见
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