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修建实验大楼(研发大楼)环验公示
更新时间:2022-12-06 18:43:44 字号:T|T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修建实验大楼(研发大楼)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修建实验大楼(研发大楼)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修建实验大楼(研发大楼)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修建实验大楼(研发大楼)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4、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学院南校区内新建修建实验大楼(研发大楼)工程,总占地面积7948.78m2,总建筑面积34149.72m2,包括1栋由9F主楼和2F学术报告厅组成的实验大楼(研发大楼),设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学术报告厅、卫生间等,其中实验室为计算机机房和电子类专业实验室,不涉及化学试剂使用,不设置地下室。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3.联系人:郭老师
4.电话:13198881022
三、验收检测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2.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B座30F
3.联系人:刘工
4.电话:028-83395555
5.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验收调查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水处置措施检测;(2)噪声处置措施检测;(3)废气处置措施检测;(4)固废处置措施调查;(5)公众意见调查;(6)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检查;(7)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修建实验大楼(研发大楼)工程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和落实,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见附件1、验收意见见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附件3),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6日-2023年1月3日。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 附件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 附件2 验收意见
§ 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修建实验大楼(研发大楼)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修建实验大楼(研发大楼)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4、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学院南校区内新建修建实验大楼(研发大楼)工程,总占地面积7948.78m2,总建筑面积34149.72m2,包括1栋由9F主楼和2F学术报告厅组成的实验大楼(研发大楼),设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学术报告厅、卫生间等,其中实验室为计算机机房和电子类专业实验室,不涉及化学试剂使用,不设置地下室。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3.联系人:郭老师
4.电话:13198881022
三、验收检测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网大全
2.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B座30F
3.联系人:刘工
4.电话:028-83395555
5.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验收调查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水处置措施检测;(2)噪声处置措施检测;(3)废气处置措施检测;(4)固废处置措施调查;(5)公众意见调查;(6)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检查;(7)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修建实验大楼(研发大楼)工程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和落实,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见附件1、验收意见见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附件3),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6日-2023年1月3日。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 附件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 附件2 验收意见
§ 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